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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转型而给未来埋下伏笔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20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变更、增资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变更、增资并更名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变更、增资、更名事项概述
1、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公司能源业务的板块化、专业化管理程度,提升转型升级力度,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为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原为本公司持股9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同时公司拟对其增加投资14,42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由现5,58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并将名称变更为“浙江莱茵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探索并打造公司文化地产板块,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投资”)与北京天马联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影视”)合资设立了胜马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马文化”),其中莱茵达投资持股40%。天马影视为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电影及电视制作、发行及授出电影发行权使用许可。
现因胜马文化业务发展需要,拟承租上海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与顾戴路交汇处的上海怡丰城房产用于运营电影院线。为缓解胜马文化现金支出压力,天马影视同意为胜马文化承租上海怡丰城房产事宜向出租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胜马文化承租上海怡丰城房产之一年期租金:人民币5,897,966元。莱茵达投资拟按照其在胜马文化的股权比例40%,向天马影视提供上述一年期租金的40%即2,359,186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并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7日
4、审议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莱茵置业: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收购湖州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2-13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24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收购湖州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于2015年2月12日与湖州宏业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宏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湖州宏业将其所持有的湖州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资产全部剥离至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之后,公司能源集团通过增资方式收购该全资子公司75%的股权。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事项无须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州宏业石油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州市环城西路441号
法定代表人:沈震林
注册资本:2,437.6万元
经营范围:成品油库仓储与经营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收购标的基本情况
1、湖州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
CNG加气母站:为专门向CNG汽车提供燃料的集接收、净化、压缩、储存、转运天然气于一身的大型城市天然气运用的基础设施,一个加气母站配有多个加气子站,一般覆盖周边几十公里。母站建于城市外围靠近天然气气源的地方,而子站一般是建设在城市内,以方便车辆加气,或者建设在没有燃气管道敷设的乡镇的工业区,供给天然气作为工业能源。因此加气母站的规划具有天然的垄断性,在城市交通、工业能源应用中起着中枢作用,为天然气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同时母站气源源于国家主管网,其采气价格参照国家发改委指定价格,因此母站购气价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州市规划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等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核准文件,并已与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与购买意向书》,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已处于建设阶段,预计该母站将于2015年投产运营。
吴兴宏业CNG母站总投资5750万元,年供气规模5000万m以上,总用地20.2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CNG母站、配套高压管线及辅助公用工程。其中CNG母站设计规模为:近期供气规模为10万标方/天,远期供气规模15万标方/天。
(二)合作方案概述
1、本协议签署后,由湖州宏业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的项目公司,并将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投资、开发、建设有关的立项、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核准/许可/备案文件的业主单位/实施单位全部转入至该项目公司,并将与吴兴宏业CNG母站项目有关的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转移至该项目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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